第四十四章 高楼上下,红线两头 上(1/2)
用一个词,描述早高峰的地铁,摩肩接踵最为合适。
用一个词,描述五一期间的地铁,人满为患最为不过。
至于沪市,不需要,它一直都是人山人海,自白昼潮起,自夜幕却难潮落。
七点的天仍有些阴沉,然而,四溢着葱油味儿的弄堂,已经大排起一列耐心等待的队伍。
五分钟前,离三跟着老人排队,十分钟后他们顺着队伍拐进了弄堂,再过十分钟,老人捧着两张外脆里嫩、油润色黄的阿大葱油饼,心满意足地走出弄堂。
前些天,由于花了不少,离三的兜里只剩下两百一十五块。对他来说,买一张三块钱的饼,已经够顶一本书的几分之一,但他还是买了,因为真香啊!
街道路口处,黄白线间车水马龙,斑马线前熙熙攘攘。
离三在拥挤的人群中,与老人并肩穿行。人流流淌不息,离三却突然在一栋写字楼前停下了脚步。
见他驻足,老人不满地提醒道:“喂,兔崽子,你停下来干什么嘛,不想去新华书店啦!”
离三一边吃着葱油饼,一边抬头仰望着,一双眼睛已经给面前这块直插云霄的“磁铁”彻底吸引住。
真高啊!他心里不无感慨,即便尽可能地张望,可大厦依然望不尽楼顶、数不清楼层。
就当离三在街上望高楼,街上的行人同时在望他。起初他们好奇他为什么立在那儿,还抬着头,以为天上有什么东西,于是便顺着他仰视的方向也抬眼一瞅,结果除了逐渐晴朗的碧空,和附带的几朵云,什么都没有。
“真高啊!”离三情不自禁地喊出心声。
行人一听,呵,难怪什么都没见着,感情这大个原来没见过世面,给面前区区这座大厦就给震住了。
“乡下巴子!”给糊弄的有的嘟哝地骂出一句沪市话。巴子,在沪市话里,有乡巴佬的意思外,也有不懂沪市风貌行情,愚蠢容易遭欺骗的外地人的一层,例如打燕京来的,就叫京巴子,打台打港来的,分别叫台巴子、港巴子。
其他的骂骂咧咧不同地域的方言,冲衣着寒碜的离三白了眼,便赶快收了眼神,火急火燎地忙去上班。
反倒是打认识就动不动三番两次哂笑离三的老人,一反常态,变得和蔼起来。他眯着眼,弓背负手,和离三一样抬着头,也不嫌跟离三凑近乎丢人,亲切地问:“高吧?”
“这楼得有多高啊!”
离三跟老人往高楼门口走近点,避免来往奔走的人群撞到碰到。可是离得越近,越看高楼越像一条趣÷阁直的线。
老人嘴里嘎吱嘎吱地咬碎咀嚼葱油饼,含糊地说:“老头子我没记错,应该是36层。”
“这得爬多少楼梯才到顶楼啊!”
老人刚咬下一口葱油饼,瞬间被这个冒着傻气的问题笑得喷了出来。“噗!”
咳咳,咳咳,他接着连咳嗽了几声,没好气说:“小崽子,能不能别这么别见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爬什么楼啊,坐电梯不就得了。唉,跟你这说傻话的小崽子呆在一块儿,可真丢老头子的人。”
“什么是电梯?”
叮!电梯升至十八层。
许立秋踏门而出,左转再拐弯,直走十几步路。
面前是一家咖啡厅,两个月前,它被沈清曼买下重新装修、改头换面,已经从复古怀旧的美式工业,转变成简约现代的欧式风格。
噔噔,她踏步进去,虽然一身纯黑的阿迪达斯运动装,与咖啡厅的格调格格不入,但她一点儿也不在乎,径自向靠窗角落的桌位而去。
“小姐。”许立秋趣÷阁直地站在那人的面前,似乎得不到她的允许,就没有坐的资格。
沈清曼抬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别拘束,立秋,坐吧。”
“谢谢小姐!”
许立秋刚坐下,沈清曼便为她沏了一杯红茶。她急忙起身,双手恭谨地接她递来的茶杯茶盘,诚恳说:“小姐,让立秋来做吧。”
沈清曼重新拿起放在膝间的书,目光倒没有立刻转向书上,而是指了指摆在圆桌上的焗烤英式布丁、红豆麻薯松饼等几样甜点,客套说:“用过早餐了吗?”
“哦,小姐,我吃过了。”
在军营里一向以干练飒爽示人的许立秋,性子本该像她短寸的头发一样直来直去,但独独在沈清曼面前,却变得拘谨扭捏,紧张的情绪始终挥散不去。她不禁在想,曾经一度在她面前镇定自若的自己,究竟为什么会变成这如此。
思来想去,她觉得自己变了,是因为小姐变了。
这位过去一直对自己呼来喝去、指手画脚的小姐,自从回来,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性情大不一样,不再咄咄逼人,不再高高在上,不再蛮横刻薄。相反,变得格外的成熟,格外的恬淡——
那些以前供她争艳夺彩的各色高档女装、女包、女鞋,宛如幼年玩耍不厌的洋娃娃,在女孩长大以后,被当成幼稚而成堆成堆地尘封在几栋别墅的独立衣库内,尤其是衣柜里闲置的晚礼服,直至今天,依然暗无天日地挂在衣柜里,成了一堆只会挤占空间的废物。
至于衣柜里的其它衣服,都是沈清曼归来后亲手置办的。但在风格样式上,不单与她先前的品味迥异,更在质料手艺上,和她尊贵的家世背景全然不搭,比如她此刻穿的这件,便与咖啡厅的欧式装修格格不入。
她今天穿的是一身素得不能再素的暗绿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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