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回归正题(1/2)
记忆中的自己,曾经一度自卑得不像话,因为身高,因为心理,总是会拒绝去一些人多的地方。
很少和陌生人说话,可以说是几乎不。
那年我高一,我喜欢周杰伦。
连同我的发小们,
我们有些相同的爱好,相同的爱豆。
偶尔组团去唱k,七里香,青花瓷,夜曲一定是必点的。
好像大概那时候的杰伦正是大火的时候吧。
每一个90后的心里都住着一个周杰伦。
说不上哪里喜欢,可就是觉得帅。
独特的曲风配上台湾腔,
耳朵常常处于怀孕状态。
因为我喜欢,所以我常常随身携带一个小型的MP3
至于为什么是MP3
因为我没有手机。
我全身上下能掏出来的生活费
只能支持我总有一个随身听。
那时候的钱真的是钱,五十块大概就是我差不多一周的生活费。
因为自己经济能力有限,我很少跟我的笨蛋去逛街。当然也有自卑吧可能。
高一么,什么都不懂。
所以,每天茶余饭后在宿舍的日常就是插着耳机听周杰伦,或者抱着一本儿不知道从哪里流落到我手里的杂志
对感情浑浑噩噩,但是仍然会有一股子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拼劲儿。
思想越简单,生活就越开心。
尽管那时候物质梦里不怎么滴,但我一定不会太沮丧。
因为我有我的笨蛋。
重新长大了一岁,懂得东西也多了起来,遇到的人也都是越来越有意思的朋友们,
高一时候的那种糟糕的自己好像在离我越来越远了。
因为我和我的笨蛋,越来越好了。
我开始变得阳光,开始逐渐习惯去了解一些不同的人,不同的陌生人。
我开始喜欢和别人交流,我们彼此也越来越熟悉。
她喜欢bigbang,喜欢权志龙。
可能是因为当时的韩剧火的一塌糊涂
也可能是学生时代的少女心本来就不容易按捺
我们班有好多姑娘们都被GD你的一塌糊涂。
我对于GD说不上喜欢
也不怎么抗拒
但是有关于他的音乐
我倒是挺喜欢的
没有别的原因
就是单纯的喜欢,最重要的是我的笨蛋喜欢。
"哈尼,你知道谎言么?"
"不知道啊。是歌吗?"
"嗯,对。我最喜欢的一首。"
"等我回去搜一搜。"
"嘿嘿,好。"
她得简单一提,我就能毫无理由的爱上。
一遍又一遍的听,一遍又一遍的自己练,知道学会。
然后唱给她听。
她喜欢听我唱歌,我也只是唱给她听。
当然除了朋友聚会的时候在
我喜欢的,她喜欢得,
最后我们总是可以达成共鸣。
真正让我也喜欢上GD
大概是因为一部MV把。
歌名叫一天一天
很有感染力一首歌
剧情也很有意思,二者想加很触动内心。
我学会了。
一遍又一遍的给她唱,
后来她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
我说因为我害怕有一天MV里的故事会发生在我们身上
我当然不希望会变成现实
所以我才努力的让她记住我的声音
记住我们发生的一点一滴
这些都不能忘
我想让她知道你是我最爱最爱的笨蛋,傻傻的可爱的笨蛋,我最割舍不掉的笨蛋
哈尼只有一个,就是我,只是我
笨蛋也只有一个,就是你,只是你。
爱人面前真的不需要掩饰的,不是么?
有时候就应该直接
我想的很简单,就是想让你直接的感受到我的想法
不想憋着只是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而已
我爱你,所以我也爱你所爱的一切。
你爱我,所以你也从来不会拒绝。
这就够了。
那时候我们经常性的互动也开始慢慢变多。
不在仅仅局限于以前上课偷偷传纸条或者趴着睡觉或者一心只有学习
每周的周末我们都会去逛街
风吹日晒,冬雪雨淋,
从来不断。
她爱吃古城路路口的鸡排,和冰激凌
那时候我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她吃着冰激凌脸上洋溢着的开心。
我拉着她的手,她吃着冰激凌,笑的天真,笑的烂漫。
牵着她的手就好像牵着世界。
"笨蛋,你对我真的很重要啊。"
"哈尼,你对我也很重要啊。"
"你是我的世界啊"
"我知道啊,你是我的整颗心,三百克呢。重要吧。"
然后相视一笑
古城路不长,跟她一起逛却从来不会觉得无聊短暂
因为我们总能在有限的距离内做出许多种不同选择。
她就在我伸手就能碰到的地方她就在我的身旁,
我手里握着得是她冰凉的小手
我目光所及
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风景
我们走的过路
尽管有些许的不堪和不安
可是有她的点缀,这些都是次要。
毕竟我看得到的不是路,我看到的是她。
有说有笑,一起吃,一起闹。
累了就在树荫下,互相依靠,互诉衷肠,
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哈尼,"
"笨蛋。"
"我爱你"
"傻瓜,米兔。"
她会偶尔猝不及防的叫我一下,我装作惊叹的回应她满足她的那颗爱闹腾的小心思
"哈尼,我们去挑手链吧。"
"好。"
"哈尼,我们再去吃麻辣烫吧。我又想吃了"
"好。小馋猫"
"哼。光说我馋,明明每次你吃的最多好嘛。"
"还不是被你给练的,每次都吃几口就不吃了然后全塞给我"
"略。吃不下嘛。小雨点儿得麻辣烫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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