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判决(1/2)
老皇叔抬起头来,向三个主审官道:“袁焕和沈明玉带头在酒楼里聚众斗殴,双方各有损伤,沈明玉打人在前,袁焕伤人在后。”
三位主审官都是精通律法之人,老皇叔给这个事定了性,那剩下的都不难判决。常胜骄抢先道:“虽然袁焕是后动手,但其程度远超正当防卫,皇叔已经说了,这已经是聚众斗殴了。沈明玉和袁焕二人,身为带头之人,罪加一等,其余等人为协同之罪。吾皇慈悲,斗殴之罪只判劳役,无须服刑,鉴于此事影响不大,从者劳役60天,领头者劳役90天,沈明玉已然重伤,按律可押后执行或者从轻发落,伤重有疾者可以罚代役,此外两位领头者还需支付对方的医药费用。”常通判一看皇叔定性为聚众斗殴而不是防卫过当就知这是要各打五十大板,息事宁人,便睁眼说瞎话,说此事影响不大,轻判了事,能把袁焕抓去服劳役也算一个小小的胜利,虽然也判了沈明玉劳役,但他不去大家也睁只眼闭只眼,对府尹大人也算有了交代。
欧阳思成不甘落后,等常胜骄一说完,他立马接口:“常通判判罚有理,但是你忘了袁焕等人乃是军籍,是由我军法处处置的。按军法,士卒斗殴,无论和谁,无论何地,无论是由,参与者仗三十,其余罪等同民律,由军法处在军中代罚。袁焕等人,按律应服劳役,但他们是军人,应在军中服苦役。”
常通判与欧阳司马就应服劳役还是苦役展开了激烈辩论,其实劳役苦役差别不大,一个是地方官方征发,一个是由军队征发,应该说苦役更累一点。但由于明德皇帝出了个可以交钱抵役的规定,现在有点钱的人都交钱了事,不会亲自去服役,而官府有了钱,还愁没人来做事吗。常、欧阳二人的争辩就在于一旦是由西原府来处置袁焕等人,那肯定是不会收钱的,沈天重是要丢袁沐公的脸,罚他儿子去当苦力。袁大帅的脸就是西北军的脸啊,欧阳思成自然要维护这个脸面。
就在这时,一直没有出声的李东升开口了,“我说二位,好像袁焕殴打西原府公人和城防军士兵的事还没了结吧,还请一块算算。”袁沐公心里咯噔一下,这是咬人的狗不叫,会叫的狗不要人啊,这李东升,张嘴就要伤人啊,他不禁对李东升高看了一眼。
紧跟着一直不太出声的李东来也开口道:“公然拒捕,罪加一等,攻击巡查,行同作乱。”
虽然李东来帽子扣得大,不过欧阳思成不怕他:“李总长说的好,不过西北军士兵犯罪,应由我来拘拿定罪,好像不归李总长和陈捕头管吧。你们未通报于我,擅自拘捕我西北军士兵,这依的是哪条律法。还有,我记得袁白将在沈明玉攻击他之前,好像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他们这算不算是攻击军队,也形同作乱啊。”
顿时两方口水变成了三方混战,西原府衙外围观的百姓看得是有滋有味。其实这个事情,比的不是律法,而是实力,沈天重和李东升实力没有袁沐公强,只好打打嘴仗,企望依靠律法来挫挫袁沐公的锐气,而且要不是请出了老皇叔,他们连打嘴仗的资格都没有。
老皇叔看三位判官你来我往,针锋相对,吵得不可开交,猛得站起身来,大声都:“住口,你们都是朝廷高官,如此泼妇骂街,成何体统。”老皇叔须发皆张,不怒自威,这几声喊话如雷贯耳,仿佛当初那个叱咤西北的西陵王又回来了。
大家看皇叔发怒了,都噤声不敢说话。荣仲钦走向府衙中间,沉声道:“谁伤了别人,谁就给别人赔汤药费;参与了斗殴的,自去该去的地方领罚服役,这事就此了结,不再追究。”说话大步流星走向府外。
袁沐公看西陵王已经把事情了结了,也不停留,直接带着自己的人走了。沈天重和李东升没走,沈天重怒骂:“这老匹夫欺我太甚,总有一天我定要他好看。”李东升阴着脸,也不说话,紧锁着眉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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